外资投资申请所需要材料
1、申请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表; 2、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外资企业仅需提供章程); 3、外商投资企业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4、外商投资企业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报告的批准文件; 5、投资各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外方个人投资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及资信证明复印件 ; 6、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7、中方投资者以国有资产出资的,提交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核或备案材料; 8、投资方董事人员委派书及董事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9、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生产经营场所购置证明(提供国土局开具的用地证明)或租赁合同(附产权证); 11、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签署文件的委托授权书; 12、外国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13、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涉及特殊行业管理的详细查询特殊行业设立告知单; 14、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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